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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2023年艺术类本科专业分省招生计划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1)艺术类专业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所规定的批次录取,文理兼收。在新高考改革的省份,不限定选考科目。
(2)非校考专业: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按照省级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成绩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高者。
(3)校考专业:对于取得我校相关艺术类专业校考合格证的考生,在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当地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按照艺术专业校考成绩(不分文理)择优录取;优先录取具有本校校考合格成绩的考生;从第一志愿开始,计划未完成时,认可其他本科院校相同或相近专业的校考合格成绩,此时按照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4)录取专业时,按照专业志愿顺序择优录取,各专业之间不设分数级差。若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有特殊规定的参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原则进行录取。
(5)往届生的录取和应届生一视同仁,并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有关规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