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南安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召开,听取和审议有关工作事项,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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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会议审议、表决通过,
一、决定任命 赵炎红 同志为南安市科学技术局局长;
二、决定任命 黄志宏 同志为南安市水利局局长;
三、决定任命 王源森 同志为南安市商务局局长;
四、任命 姚聪晓 同志为南安市人民法院审判员;
五、任命 尤松松 同志为南安市人民法院审判员;
六、任命 倪丽端 同志为南安市人民法院审判员;
七、决定免去 李红婷 同志的南安市科学技术局局长职务;
八、决定免去 侯木易 同志的南安市水利局局长职务;
九、决定免去 苏培荣 同志的南安市商务局局长职务;
十、免去 郑雷 同志的南安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会上,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黄景阳 依次为新任命的 赵炎红、黄志宏、王源森 等三位同志颁发任命书。
会议还依法组织了宪法宣誓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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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洪丽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