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美术学院2020年本科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和我院招生章程的规定,遵循公平、公正的阳光招生政策开展招生录取各项工作。根据招生计划及生源情况,现将艺术类提前批次录取分数线公布如下。
(资料图)
报考类别 | 专业名称 | 国标代码 | 拟录分数 | |
陕西 | 外省 | |||
美术学类 | 美术学类 | 1304 | 68.44 | 69.59 |
雕塑 | 130403 | 65.72 | 65.83 | |
设计学类 | 设计学类 | 1305 | 68.04 | 69.01 |
书法类 | 书法学 | 130405T | 67.68 | 73.46 |
理论类 | 艺术史论 | 130101 | 499 | 525 |
美术学 | 130401 | 484 | 522 | |
艺术设计学 | 130501 | 482 | 512 | |
艺术管理 | 130102T | 453 | 512 | |
音乐类 | 音乐学 | 130202 | 454 | 496 |
注:1.文化高考成绩按满分750分折算后计(海南省用原始分)。 2.录取过程中如果出现综合分并列情况,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排序录取。 3.我校美术学类、设计学类按大类进行招生,录取考生须按要求完成培养专业(方向)志愿填报工作,综合分排队,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专业调剂分配。
西安美术学院2020年校考专业合格线一、美术学类本科专业 陕西省考生合格分数线为230分 其他省份考生合格分数线为241分 二、设计学类本科专业 陕西省考生合格分数线为222分 其他省份考生合格分数线为233分 三、书法专业 陕西省考生合格分数线为223.5分 其他省份考生合格分数线为238.5分
录取原则1、我校根据考生德智体美劳,专业、文化成绩综合评价,政治思想品德考察及体检情况进行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录取时文化成绩须达到考生高考所在省艺术类最低控制线,我校遵循考生专业志愿,优先录取报考我校为“第一院校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 2、我校面向全国招生,艺术类专业文理兼招,执行全国招生计划(普通类专业除外),各地区无名额限制,不限男女生录取比例。我校对福建省等因实行「一档多投」而流失的拟录取计划,按相同专业的排名情况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替补。替补时,如遇部分省份已经录取结束,则此部分的计划将从陕西省生源中择优录取。 3、美术学类、设计学类考生(报考雕塑专业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美术学类校考),须参加所在省级招办组织的美术(与设计)类统考且成绩合格。 录取规则为:校考专业考试合格,文化成绩须达到考生高考所在省艺术类最低控制线,文化课占40%,专业课占60%,按综合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录取时,当综合分排名并列时,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排序录取。 4、书法类考生,是否参加本省统考或要求合格按各省规定执行。 录取规则为:校考专业考试合格,文化成绩须达到考生高考所在省艺术类最低控制线,文化课占40%,专业课占60%,按综合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录取时,当综合分排名并列时,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排序录取。书法类要求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按满分150分计算,分不是150分的折算成150分)。 5、美术学类、设计学类、雕塑及书法类专业综合分计算公式:(文化总分÷文化满分×40)+(专业总分÷300×60)(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满分750分计算,满分不是750分的折算成750分) 美术学类、设计学类按大类进行招生(雕塑专业按专业招生),录取考生须在各省录取结束,我校公布录取信息后3日内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查看专业分流公告,并按要求完成培养专业(方向)志愿填报工作,综合分排队,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专业调剂分配。未按要求填报者将视为放弃专业选择,将由我校统一进行专业调剂。 6、美术理论类(美术学、艺术设计学、艺术史论、艺术管理)考生须参加所在省相应类别统考且成绩合格,如没有相应类别统考,须参加所在省美术类统考且成绩合格。 录取规则为:文化成绩须达到考生高考所在省艺术类最低控制线,按照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排序录取。要求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 7、音乐学考生须参加所在省相应类别统考且成绩合格。 录取规则为:文化成绩须达到考生高考所在省艺术类最低控制线,按照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排序录取。 8、普通类专业(艺术教育、学前教育)执行分省招生计划,录取规则为: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文科二本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照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排序录取。 9、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排名录取时,我们将对考生文化课成绩总分进行统一折算,折算满分为750分,并按折算后的文化课相对成绩进行录取。 10、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各省有相应专业统考的,统考必须合格才能报考我校相应专业。省级统考不合格的考生,省招生部门在录取时不予投档,即使参加我校专业考试成绩也无效。 11、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我校专业学习的要求,无色盲、色弱。 12、外语语种不限。学校在本科教学中,仅使用英语、日语教学,请非英语、日语语种的考生慎重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