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1.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合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由各校自行划定。
2.除第1条规定以外的其他院校本科校考专业的省录取控制分数线为:历史等科目类文化336分/专业合格,物理等目类文化336分专业合格,其中,取得音乐表演,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流行音乐,音乐治疗,广播电视编导、美术学,绘画,雕塑,中国画,实验艺术,跨媒体艺术、文物保护与修复、漫画、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工艺美术,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陶瓷艺术设计、新媒体艺术、包装设计等专业校考合格的考生,还须参加相应专业省统考,且美术省统成绩须达到160分,音乐省统考成绩须达到120分,编导省统考成绩须达到130分。
附件:
江苏省2023年普通高考美术类(历史等科目类)逐分段统计表1.JPG
江苏省2023年普通高考美术类(历史等科目类)逐分段统计表2.JPG
江苏省2023年普通高考美术类(物理等科目类)逐分段统计表1.JPG
江苏省2023年普通高考美术类(物理等科目类)逐分段统计表2.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