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管辖权异议上诉状给谁
管辖权异议上诉状给原审法院。
对于管辖权的异议,应由法院内部自行根据法律规定来审查并作出裁定,无需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也无需对方当事人答辩,所以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只要向法院提供异议书就可以的。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当事人对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可以在裁定送达后10日内提出上诉,当事人提出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书面裁定。其中,对被告管辖权异议成立的裁定,原告可以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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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管辖权异议上诉状交几份
管辖权异议上诉要几份要看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来定。管辖权异议提交上诉状的份数是对方当事人的人数再加上提交给法院的那一份,由法院发给对方当事人并告知其上诉情况。
找法网提醒,提出管辖权异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但尚未进行实体审理。没有受理的案件或者已经进入实体审理的,不得提出管辖权异议。
2.管辖权异议只能对第一审法院提出,对于第二审法院不得提出管辖权异议。
3.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主体,必须是本案的当事人。
4.管辖权异议必须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
三、管辖权异议上诉状需要交费吗法律依据是什么
管辖权异议上诉状一般不需要交费,但是异议不成立的要收费。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八条规定:下列案件不交纳案件受理费:
1.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
2.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
3.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
4.行政赔偿案件。
但是第十三条第(六)规定,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