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校在河北省的美术类本科录取工作已结束,按录取原则,共录取美术类考生15人,文化课最高分426,最低分330;专业成绩最高分237,最低分220.8;综合分最高分476.4,最低分435,完成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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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我校在河北省戏剧与影视学类(历史科目组合)本科录取工作已结束,按录取原则,共录取4人,文化课最高分454,最低分406;专业成绩最高分169.5,最低分137.5;录取成绩最高分454,最低分406,完成计划。
3、我校在河北省专科提前批艺术类本科录取工作已结束,按录取原则,共录取考生5人,录取成绩最低分399.8,完成计划。
4、我校在山西省第二批本科C类编导类本科录取工作已结束,按录取原则,共录取考生5人,文化课最低分266;专业成绩最低分298.6;录取最低分266,完成计划。
5、我校在辽宁省的美术类本科录取工作已结束,按录取原则,共录取美术类考生14人,文化课最高分429,最低分345;专业成绩最高分246.2,最低分205.6;综合分最高分431.4,最低分414.1,完成计划。
6、我校在吉林省的文科美术类本科录取工作已结束,按录取原则,共录取美术类考生59人,文化课最低分260;专业成绩最低分268;录取综合分最低分485.431,完成计划。
7、我校在吉林省的理科美术类本科录取工作已结束,按录取原则,共录取美术类考生14人,文化课最低分232;专业成绩最低分264;录取综合分最低分465.429,完成计划。
8、我校在吉林省艺术专科提前批理工类录取工作已结束,按录取原则,共录取考生4人,录取成绩435.030,完成计划。
9、我校在吉林省艺术专科提前批文史类录取工作已结束,按录取原则,共录取考生6人,录取成绩456.627,完成计划。
10、我校在黑龙江省的美术类本科录取工作已结束,按录取原则,共录取美术类考生6人,文化课最高分298,最低分261;专业成绩最高分222,最低分212;录取综合分最高分390.8,最低分377.6,完成计划。
11、我校在黑龙江省电编类本科录取工作已结束,按录取原则,共录取编导类考生5人,文化课最高分297,最低分287;专业成绩最高分157,最低分149;录取成绩最高分297,最低分287,完成计划。
12、我校在江苏省的美术(历史科目类)本科录取工作已结束,按录取原则,共录取美术类考生10人,文化课最高分431,最低分377;专业成绩最高分208,最低分177;综合分最高分436.4,最低分433.8,完成计划。
13、我校在江苏省编导(历史科目类)本科录取工作已结束,按录取原则,共录取编导类考生4人,文化课最高分453,最低分436;专业成绩最高分142,最低分136;投档成绩最高分476,最低分474,完成计划。
14、我校在浙江省美术类本科录取工作已结束,按录取原则,共录取美术类考生20人,文化课最高分474,最低分377;专业成绩最高分86,最低分73;投档成绩最高分517,最低分510,完成计划。
15、我校在浙江省的编导类本科录取工作已结束,按录取原则,共录取考生8人,文化课最低分449;专业成绩最低分61;录取最低分449,完成计划。
16、我校在福建省的美术类(历史科目组合)本科录取工作已结束,按录取原则,共录取美术类考生18人,投档成绩最高分500.7,最低分482.7;文化课最高分434,最低分352;专业成绩最高分233,最低分214,完成计划。
17、我校在江西省的编导类本科录取工作已结束,按录取原则,共录取考生6人,文化课最低分391;专业成绩最低分146;录取最低分391,完成计划。
18、我校在江西省的美术类本科录取工作已结束,按录取原则,共录取考生18人,文化课最低分335;专业成绩最低分326.677;录取最低分546.6,完成计划。
19、我校在河南省的美术类(文科综合)本科录取工作已结束,按录取原则,共录取考生18人,文化课最低分380;专业成绩最低分202;录取最低分440.00,完成计划。
20、我校在河南省的编导类(文科综合)本科录取工作已结束,按录取原则,共录取考生6人,文化课最低分415;专业成绩最低分135;录取最低分415,完成计划。
21、我校在河南省的编导类(理科综合)本科录取工作已结束,按录取原则,共录取考生2人,文化课最低分399;专业成绩最低分138;录取最低分404.00,完成计划。
22、我校在河南省专科提前批艺术类文科录取工作已结束,按录取原则,共录取考生3人,录取成绩最低分427.6,完成计划。
23、我校在河南省专科提前批艺术类理科录取工作已结束,按录取原则,共录取考生2人,录取成绩最低分415.6,完成计划。
24、我校在湖南的美术类本科录取工作已结束,按录取原则,共录取考生4人,文化课最低分343;专业成绩最低分233;录取综合分最低分453.8,完成计划。